《金文编》162页《战文编》164页《篆隶表》180页《说文》59页《睡甲》38页
会意字。《说文》:“具,共置也。从廾,从貝省。古以貝为货。”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大多数字形都是双手捧鼎的样子。鼎是烹饪器兼作食器。《说文》所说的“共置”应为“供置”,就是备办酒食的意思。《汉书·灌夫传》“请语魏其具,将军旦日蚤临”中的“具”正是用其本义。“具”的词义本是指备办酒食这种行为,兼括动作与对象宾语。在具体的使用中,可以专指酒食。《战国策,齐策四》:“食以草具。”又可引申为酒食之外的“备办”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“缮甲兵,具卒乘。”“鼎”与“貝”在构字中很早就开始混讹了。字形2是西周金文,已经讹为“貝”形。许慎说“古以貝为货”不错,但与“具”字构形无涉。“具”所供置的是酒食而不是货贝。(李守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