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类编》133页《说文》309页《篆隶表》1053页
会意字。从辛,从自。本义是犯法,即“罪”的本字。《说文》:“辠,犯法也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甸师》:“王之同姓有辠,则死刑焉。”“辠”字最早见于战国时期,从辛从自,这种结构一直延续到楷书。“自”是“鼻”的古字,古代有一种劓刑,就是把罪人的鼻子削掉。“辠”从“自”可能与此相关。《说文》解为“言辠人蹙鼻苦辛之忧”。意思是说因为罪人常由于感叹苦辛而蹙鼻,所以从“自”,这种解释不免牵强。又云:“秦以辠似皇字,改为罪。”“罪”字本是从网非声的形声字,本义为捕鱼的竹网,由于二字读音相近,假借作“辠”,后世人习惯使用假借字而本字反不常用。简化汉字以后更是“罪”行而“辠”废。(王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