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类编》201页《金文编》959页《说文》308页
象形字。像狩猎工具之形。是“獸”的后起分化字,专表“獸”的引申义牲畜。《玉篇·嘼部》:“嘼,六嘼,牛﹑马﹑羊﹑犬﹑鸡﹑豕也。养之曰嘼,用之曰牲。今作畜。”引申为动词“畜养”,这两种义项后来均由“畜”字承担,“兽”字则在简化汉字之后作为“獸”的简体承担了“野兽”的义项。“嘼”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,作“”或“”。小篆确定标准字形,作“”,楷书将“口”与其上的部分断开,又将原来像狩猎工具的部分变成相对独立的“吅”﹑“田”﹑“一”三部分,写作“嘼”,使象形意味完全消失。汉字简化以后,又将“吅”简化作两点,就是我们今天使用的“兽”字。(王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