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丁” 字释义不统一。有 “钉帽说” ,“窗顶说” ,“人心说” 。除“人心说” 实难苟同外,笔者认为 “丁” 是个随形变义的字: 甲骨文写作“
” , 释为穴居时的窗顶并非无据。 当时生产力低下, 未见使用 “钉子”的记录; 金文写作 “
”始有钉形; 古玺文和《三体石经》写作 “
” 和“
” , 是最象形的丁(钉)字; 小篆作 “
” 也是有锐角的钉形。 另加“金” 旁作 “
” (钉, 本指金锭, 后成铁钉的 “钉” 字) 。 但共同认可“丁” 借作天干的第四位。表示头顶、顶部的 “顶” 字,金文、“说文籀文” 及小篆分别用 “鼎” 、“丁” 作声符,用 “頁” (突出头部的人形)作形符, 写作“
、
”或 “
、
” , 属形声字。 隶书(汉《礼器碑》等)以其特有的笔画写作 “
” 、 “
” , 成为今文。


图为 “象形字书画” 造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