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廷,朝中也。从廴,壬聲。”
【釋形】
廷,早期金文並不从壬,亦不从廴。从
,从
,从土會意。以示其人管轄地域,局限於一定范圍。土或作彡(可知彡,指土粒,指一方領土),或旣从土亦从彡。
,取意“□”之一半,□,表示一個完整(四面)的疆域、范圍,而“
”,截取其一半,卽一個方面。猶金文“國”字从“匚”,指疆域、范圍。其字又从“土”,便可知其“
”,卽是指所限的區域,或一定的地域、范圍。其與挺然而立的“
(人)”會意,當是為一方面的長官者,亦可謂“諸侯”或相當之職,故曰廷。或作从“彡”或从=,是土粒(或以數斜畫、或小點,表示一方領土),猶“建”字甲文从之小點(參建字)。秦簡以來將形符(
或土)及小篆文分解移位便作成
、
,猶“建”字之从“廴”。亦就以“人”作“壬”為聲了。是帝王布施政令之處,作為臣子、諸侯朝見帝王之所,卽為廷。莊子·漁父:“~無忠臣,國家昏亂。”此“廷”,當為之本義。因又特指帝王施政及接受諸侯部族朝拜、朝覲之處,故有之“朝廷”義。廷、庭同源字,因庭亦以“廷”為聲,後均从“壬”聲之緣。廷之甲文未見,而有“廳”字,庭、廳二字聲同,形符皆从“广(
)”,當亦為同源字。廷,其構字造意與甲骨文“建”字相類。
【釋義】
(一)諸侯部族來王廷朝覲、朝貢曰廷。若不來廷朝覲、朝貢謂不廷。毛公鼎:“衒(率)褱(懷)不廷方。”不廷方:不來王廷朝覲的方國。文獻作“庭”。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:“于是內修政事,外討不庭,而復有文、武之境土。”
(二)朝廷。古代帝王接受朝拜和施政的地方。小盂鼎:“[以]嘼(首)進,卽大廷。”韓非子·孤憤:“而聽左右近習之言,則無能之事在~,而愚污之吏處官矣。”
(三)通“筳”。何尊:“
(則)廷(筳)告
(于)天。”廷通“筳”,折竹占卜,楚辭·離騷:“索瓊茅以筳篿兮,命靈氛為余占之。”王逸註:“筳,小折竹也。”又篿,王逸註:“楚人名結草折竹以卜曰篿。”筳篿卽折竹占卜。銘文句意為:就向天神占卜祭告。
(四)人名。
廷冀簋:“
廷冀乍(作)父癸寶
彝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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