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男,丈夫也。从田,从力。言男用力於田也。凡男之屬皆从男。”
【釋形】
男,甲骨文
、
,从力,从田會意。力,初本象“耒”形,會為耕田之事。金文亦與甲文同。
侯簠字於“力”之柄端,增之“爪”,表示手執耒,從事農作耕田是“男子”之事,故為“男女”之男。
【釋義】
(一)男子,與“女”相對。齊侯盤:“男女無
(期、計)。”左傳·桓公十八年:“女有家,∽有室,無相瀆也。”
(二)兒子。翏生盨:“翏生眔大
(妘)其百男百女千孫。”史記·商君列傳:“民有二∽以上不分異者,倍其賦。”
(三)爵位名。作冊令方彝:“明公朝至于成周,
(
)令(命)舍三事令(命),眔卿事寮,……眔者(諸)侯:侯、田(甸)、男,舍四方令(命)。”尚書·酒誥:“越在外服,侯、甸、∽、衛、邦伯;越在內服,百僚庶尹,惟亞惟服,宗工;越百姓,里君。”“外服”,是指分封在外的各種等級的諸侯。男為五等諸侯之第五等。禮記·王制:“王者之制祿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∽,凡五等。”周禮·春官·典命:“子、∽五命,其國家、宮室、車旗、衣服、禮儀,皆以五為節。”又九服之一。九服卽侯、甸、男、采、衛、蠻、夷、鎮、蕃。離王畿千里至千五百里。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:“又其外五百里曰∽服。”賈公彥疏:“男者,男之言任也。為王任其職理。”
(四)人名。
男鼎:“
(許)男乍(作)成姜
母朕(媵)
鼑(鼎)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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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禮·秋官·大行人言各服向天子朝貢,衹及於第六服要服,鄭玄註:“要服,蠻服也。此六服去王城三千五百里,相距方七千里,公侯伯子男封焉。”秋官·布憲:“掌邦之刑禁,……逹于四海。”鄭玄註引爾雅:“九夷、八蠻、六戎、五狄,謂之四海。”以九服言之,夷服、鎮服、藩服三服在九州之外,稱為四海。以上據周禮所述,應為周制。書·禹貢所述夏時九州方五千里。孫詒讓周禮正義卷五十五云:“
謂自禹至周,更歷三代,戶口日增,疆宇漸闢。故禹之九州,五服為五千里;周之九州,王畿並六服為七千里,每面益地千里,差較無多,理所宜有。至於番國三服,地旣荒遠,不過因中土畿服之制,約為區別,王會所及,蓋有不能盡以道里一者矣。要之禹貢、職方服數旣異,不宜彊(強)為比傅,諸家之說,削足適屨,鉏鋙益甚,今無取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