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與,黨與也。从舁,从与。
古文與。”
【釋形】
與,金文是會意字,从舁、从牙,舁亦聲,牙,乃
加音符。其字的上部為
,兩手相嚮於“牙”之形;其下部亦是一雙手以持“牙”,仿似“襄牙”,中間之“牙”字,由上、下兩雙手:一雙手持“牙”則以另一雙手承之。故本義為和、給予。其下部或添加“口”,正表明“牙”含于“口”。又因其上部之“
”與下部之“廾”同持之“牙”物,故亦又有“共同”義。隸變其之“牙”演化作“与”,卽作
,俗作與。中山王
壺字與下部益以兩小點,是裝飾符號。
【釋義】
(一)給予。
君鉦:“
君淲虘與朕
(以)
,乍(作)無者俞寶。”陳直讀金日札說:“安徽博物館考此器為‘蒿君’贈與‘許侯諸俞’者。”“‘與朕以
’卽贈許侯征
之義。”
(二)介詞。相當于跟、同、和。中山王
壺:“
(將)與
(吾)君竝(並)立於
(世),齒
(長)於
(會)同,
(則)臣不忍見施。”
(三)連詞。相當于和、跟、同。中山王
鼎:“非恁(信)與忠,其隹(誰)能之,其隹(誰)能之?”蘇軾范增論:“增~羽比肩而事義帝。”
(四)人名。與兵壺:“余鄭大(太)子之孫與兵,擇其吉金,自乍(作)宗彝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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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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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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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太師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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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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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王
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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鳥虫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