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芻,刈艸也。象包束艸之形。”
【釋形】
芻,甲骨文
,从又(手),从二木會意。其从木與从艸,意同。示用手折斷草木之意。金文亦與甲文形同。後期之“手”訛作“
”,其斷艸之意乃存。本義是刈草。散氏盤銘字,商周金文釋芻。金文編0083號收為“若”,據甲骨文視之,从“木”與从艸同,當應為“芻”。如用為名詞,指割取的草料。卜辭:“……取竹芻于丘。”(合集108)呂氏春秋·首時:“饑馬盈廄,嗼然,未見~也。”小爾雅·廣物:“稈為之~。”
【釋義】
(一)刈草,飼草。卜辭:“貞:于
大芻。”(合集11406)公芻權:“公芻
(
)石。”漢書·趙充國傳:“兵至
(罕)地,令軍毋燔聚落、~牧田中。”
(二)地名。或方位名。散氏盤:“
(封)于芻逨。
(封)于芻
(道),內(入)陟芻,登于厂、湶,……”此大意是:在芻邑和逨邑設立封土為界。在芻邑的大道旁設立封土為界;向內登上芻地,再登上厂、湶,……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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