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永、 泳、 派” 三字一源。 甲骨文写作 “
、
” , 象“
” (人)在“
”(水)中, “
” (彳, 行字省文, 表示行)走, 即游泳的 “泳”字,又因水长流而表示永久的 “永” 。《说文》称: “永,长也。” 为与“泳” 有别, 金文、 石鼓文、 小篆将 “
” 写作 “
”(永) , 又因此形象水流的分支而反写成“
” (𠨸, 即派, 参看 “𠨸、 派”字释文)。隶书(汉《白石神君碑》等)分别写作 “
、
、
” , 成为今文, 字形彻底分开,各表其义。


图为 “象形字书画” 造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