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贷” (貣)甲骨文写作 “
” , 左边是 “
” (戈, 兵器。 表示武装) , 右边是 “
” (贝, 表示钱财) , 会意以武力索取钱财。 金文2将“戈” 置于 “贝” 右,与 “古陶文” 贝上加“戊” (斧,兵器)字义相同。小篆分成“贷、貣”两个字。小篆1 “戈”在“贝”上,《说文》称: “貣,从人求物也(向别人求取)。”小篆2加 “人” ,成 “代”在 “贝” 上,《说文》称: “贷,施也(给别人)。”隶书(汉《阳嘉残石》、汉简)分别写作“
、
” 。 因施受同义, 后仍多用 “贷” 。
注: 金文1在辵上加一戈,表示贷是一武力行为,当是字的初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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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 “象形字书画” 造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