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尸” 是个部首字。是古代祭祀时代替死者受祭的人(后改用牌位或画像)。故有陈列义。《说文》: “尸,陈也。象卧之形。” 因用活人代替死者, 所以甲骨文写作“
” , 与 “人”字近似。仅下肢作曲线以区别。金文与“人”相同,其中1-2头、身毕现,如人的侧影。小篆1将人下肢拉长,失去人形。 同时在尸下加一“
” (死)字, 繁衍出 “屍”字。 《说文》: “屍, 终主。从尸,从死。” 隶书据小篆结构,以 “八分” 之势将两个字带进今文行列。“屋”是人居处的地方。《说文》: “屋,居也。” “说文籀文”写作“
”。 上边是居住的 “凥” (居的古写字), 由坐姿的人和坐几组成, 表示人坐下来居; 下边是表示到达的 “至” ,会意人到达此处居住。小篆省略掉“凥”字下边的“几”写作“
” 。 “说文古文”写作“
” , 上边是表示刻有图符的屋顶,下边是“室” 字,可见“屋” 、“室”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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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 “象形字书画” 造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