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反,覆也。从又;厂,反形。
,古文。”
【釋形】
反,甲骨文
,金文亦形同,从又,从厂會意。厂,山崖;又,卽手。會為人以手攀於崖。金文或从“又”作从“寸”,寸與又作構件意近可通,例叔,其从又,說文:“或从寸。”或增彳,是“辵”之省,卽應是“返”的初文。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:“反字从又从厂者,厂為山石厓巖,謂人以手攀厓也。”“扳實反之後起加旁字。”人以手攀緣於崖巖,面嚮崖、背朝外,故其義為反向、相反之“反”。
【釋義】
1.fǎn府遠切
(一)反,相反、反面,引申為反叛。疐鼎:“王令遣
東反尸,疐肈從遣征,攻
無啻(敵)。”大保簋:“王伐彔子
,
氒(厥)反,王降征令(命)
(于)大保。”漢書·賈誼傳:“其春,吳、楚、齊、趙七國~。”
(二)同“返”。返回,回到。保員簋:“才(在)十又一月,公反(返)自周。”過伯簋:“過白(伯)從王伐反(返)刱(荊)。”論語·子罕:“吾自衛~魯。”左傳·僖公二十三年:“公子若~晉國,何以報不穀?”
2.bǎn布綰切
(三)通“鈑”。古代餅狀的金屬或貨幣。九年衛鼎:“帛金一反(鈑)。”柞伯簋:“王遟赤金十反(鈑)。”爾雅·釋器:“鉼金謂之鈑。”郭璞註:“周禮曰‘祭五帝卽供金鈑’是也。”周禮“金版”,孫詒讓謂金當兼有金銀銅三品。
3.bàn博漫切
(四)通“半”。王后左
室鼎:“九
反。”戰國策·秦策四:“韓魏~之。”新序·善謀反作畔。是反、半相通之證。
(五)樂律高音名。曾侯乙編鐘:“割(姑)
(洗)之宮反。”銘文或作“坂”,曾侯乙鐘下(二)5號:“割(姑)
(洗)之才(在)楚号為呂鐘,其坂(反)為宣鐘。”反,代表高八度。是說:姑洗律的高八度叫宣鐘。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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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保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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戍甬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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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年衛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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頌 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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柞伯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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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伯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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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 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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疐 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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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侯乙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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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侯乙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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鳥書箴
銘帶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