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得,行有所得也。从彳,
聲。
,古文省彳。”
【釋形】
得,甲骨文
,从貝,从又會意。貝,表示錢幣;又,表示手。會為以手持拿貝以示得到義。金文或與甲文同,或增彳,彳是“行”之省形,表動符。會為出行有所得。井人𡚬鐘字从手(訛為
),从貝。金文或从目,當是“貝”之訛。羅振玉書契考釋:“許書又有見 寸字,註:‘取也,从見,从寸。’復出,當刪。”“此(指甲文)从又持貝,得之意也,或增彳。許書古文从見,殆从貝之訛。”
【釋義】
(一)得到,獲得。卜辭:“貞:往芻,
(得)。”(合集133正)曶鼎:“以匡告東宮,東宮
曰:‘求乃人,乃弗得,女(汝)匡罰大’。”孟子·告子上:“求則~之,舍則失之。”
(二)俘獲。
馭簋:“
馭從王南征楚荊,又(有)得。”此銘言:
馭南征楚,有所俘獲。史記·高祖本紀:“高祖自將擊之,~燕王臧荼。”漢書·蘇武傳:“緱王等皆死,虞常生~。”
(三)人名。得父癸鼎:“得父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