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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
字源
(wǒ婐)五可切

說文:“我,施身自謂也。或說:我,頃頓也,从戈,从,或說古垂字。一曰:古殺字。凡我之屬皆从我。古文我。”

【釋形】

我,甲骨文 ,多數作 ,象戈器上有鋸齒刃之形,當為上古時的一種旣有刀刃又為戈之鉤的一類兵器。其甲文數形體,有與“戚”之甲文相似,又有與“”字形相似的,是為戟,或說“”與“我”是分化字。金文如我父乙觶字,象戈之兵器形,□簋(首一字疑“楊”字)字戈上有鋸齒狀,並右下部从“又(手)”,示手持其器。毓祖丁卣等字與甲骨文形相似;西周金文多數是右邊象戈形,左邊為鋸齒狀;叔我鼎字左部鋸齒狀演變近似“勿”形,勿,裘錫圭釋“勿”·云:“是代表刀所切割的東西的”,“本義應該是分割、切斷”,“‘刎’,應該就是表示‘勿’字本義的後起加旁字”。周伯琦曰:“我,戈名,象形。”(六書正訛)案代或早期有金文象長柄之“戈”,附加有齒形。借為你我之“我”。應該是“戈”之鋸齒形。高鴻中國字例曰:“王國維曰:我字疑象兵器形,訓余為借義。……近人某氏以為字象斧有齒,是卽刀鋸之鋸,而齟齬是其本音之延長,其說甚是。應卽說古殺字之本源。我國凡代名詞皆是借字,此字自借以為第一人稱代名詞代已然,久而為借意所專,乃另造鋸字,以還其源。”從甲文及金文看,應是“”之“戈”有鋒刃、鋸齒形。

【釋義】

(一)第一人稱代詞。(1)用作主語的。:“我隹(唯)司(嗣)配皇天,王對乍(作)宗周寶鐘。”詩經·小雅·我行其野:“∽行其野,言采其。”

(2)用作賓語的。:“敬明乃心,用辟我一人。”逸周書·商誓:“今予維篤佑爾,予史大史違∽。”

(3)用作定語的。毛公鼎:“唯天(將)集氒(厥)命,亦唯先正王(襄)薛()氒(厥)辟,(勞)堇(勤)大命,肆皇天亡(斁),臨保我有周,不(丕)鞏先生配命。”尚書·大誥:“天降割于∽國。”

(4)用作兼語的。簋蓋:“王令(命)我羞追于西。”逸周書·商誓:“命予小子肆∽殷戎,亦辨百度。”

(二)人名。我方鼎:“我乍(作)(禦)(祭)且(祖)乙匕(妣)乙、且(祖)己匕(妣)癸。”

【字例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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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/4/20 19:30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