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殳,以杸殊人也。禮:‘殳以積竹,八觚,長丈二尺,建於兵車,車旅賁以先驅。’从又,幾聲。凡殳之屬皆从殳。”
【釋形】
殳,甲骨文
、
,象手執持長柄(殳)器物形。1978年湖北隨縣戰國曾侯乙墓出土兩種殳類兵器:一種殳頭端青銅三棱角矛有刃,其下連有一粗棘刺形銅箍。三棱矛上有銘文:“曾侯
之用殳。”此與所見文獻載之殳,形製不同;另有一種,杖形而無刃,與文獻所載述相似。據此可知“殳”,是手持兵器杸,本義是以杸殊人,卽用其以隔離人群而開道。金文形手執之器訛變,與手執錘物類相似,段、叚、殹、設等字皆从之。唯師詢簋字,屬手摹體,其形本為“攴”字,攴與殳字之構意及其器類同。
【釋義】
(一)兵器名。十五年趞曹鼎:“史趞曹易(賜)弓矢、虎盧(櫓)、九(厹)
(胄)、干、殳。”周禮·考工記·廬人:“~長尋有四尺。”又“凡為~,五分其長,以其一為之被而圍之。叁分其圍,去一以為晉圍;五分其晉圍,去一以為首圍。”鄭玄註:“被,把中也。圍之,圜之也,大小未聞。”又註云:“殳無刃。”晉,同鐏,指殳之下部,其圍為六寸。周禮·夏官·司戈盾:“祭祀授旅賁~。”鄭玄註:“殳,如杖,長尋有四尺。”周代一尺約今之六寸,“尋有四尺”卽一丈二尺,約今之七尺多長。詩經·衛風·伯兮:“伯也執~,為王先驅。”毛傳:“殳長丈二而無刃。”
(二)人名。相侯簋:“相
(侯)休于氒(厥)臣殳,易(賜)帛、金。”
(三)地名。敔簋:“南淮尸(夷)遷殳,內(入)伐
、昂、參泉、裕、敏
、陽洛。”
(四)通“股(殳,讀ɡǔ)”。師詢簋:“亦則
女(汝)乃聖且(祖)考,克
[左?]右(佑)先王,乍(作)氒
(肱)
(殳、股),用夾
(紹)氒(厥)辟,
大令(命)。”氒下二字摹作
攴,郭沫若云:“‘
殳’二字舊未釋,今以字形及文義推之,知當如是。
作
者乃反書,古文此例至多,不足異。
卽肱之初字,見說文,殳乃股省。左傳·僖公二十六年:‘昔周公、大公股肱周室,夾輔成王’,語例相近。”周禮·考工記·輪人:“參分其股圍,去一以為骹圍。”賈公彥疏:“其幅近轂粗處謂之股,若入髀股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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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詢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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趞曹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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殳季良父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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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侯
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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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一)
鑄有“曾侯
之用殳”的殳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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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二) 銳殳與晉杸(由左至右:箍球銳殳、刺球銳殳、晉杸首端、晉杸尾端)曾侯乙墓出土“殳”之兵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