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釋形】
,金文从貝,白聲。白,或作“帛”,卽為“
”。金文編收入“帛”字條,
伯簋字“
”謂“帛貝二字合文。”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卷一·兮甲盤跋云:“
卽帛字,益公簋云:‘眉敖至,見,獻
’,
从貝从帛,此省巾,但从白耳。”
字,是帛增之“貝”旁,貝為貨幣,亦有財物之義,故用義卽同“帛”。帛、
,从巾或从貝,是以字從意,故互易。參見“
”字條“釋形”。(見781頁)
【釋義】
(一)泛指財物。兮甲盤:“淮尸(夷)舊我
(帛)晦人。”句意為:淮夷從來就是向我們貢納財賦的臣民。
(二)玉帛。乖伯簋:“王命益公征眉敖,益公至,告,二月眉敖至,見,獻
(帛)。”西周史就“贄見禮”引此銘云:“眉敖當為當時南方部族的君長,‘見’當謂朝見,朝見而獻
,‘
’自應從楊樹達讀為‘帛’(積微居金文說卷一兮甲盤跋),卽玉帛之帛。由此可知西周時諸侯也已用帛為‘贄’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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兮甲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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乖伯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