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玉,石之美。有五德:潤澤以溫,仁之方也;
理自外,可以知中,義之方也;其聲舒揚,尃以遠聞,智之方也;不撓而折,勇之方也;銳廉而不技,絜之方也。象三玉之連。丨,其貫也。凡玉之屬皆从玉。
,古文玉。”
【釋形】
玉,甲骨文
、
,象繩索穿石(玉石)成串之形。古代(殷時)貝、玉均為錢幣,猶後世“銅錢”以繩穿成串一般。金文乙亥簋字,乃與甲文之形同,它體多以三塊玉成串,繫玉之繩頭上、下之端不出頭。隸變楷書為與“王”區別,在下邊一橫的右上側加了一點,寫成“玉”。
玉屬於石頭類,難用天然的玉礦象形,祇得用成串之錢幣(或玉器飾物)一目了然,可知古人造字之精思。
【釋義】
(一)玉石。礦物的一種,質地細密,堅硬,溫潤而有光澤。穆公鼎:“易(賜)玉五品。”詩經·小雅·鶴鳴:“他山之石,可以攻~。”
(二)泛指圭璧之類的玉器。毛公鼎:“易(賜)女(汝)
鬯一卣、
(祼)圭
(瓚)寶、朱巿、悤(蔥)黃(珩)、玉環、玉㻌、金車……”說文:“環,璧也。肉好若一謂之環。”可知銘中之“玉環”,猶言玉璧。左傳·哀公七年:“禹合諸侯于塗山,執~帛者萬國。”
(三)指樂器。郘鐘:“大鐘旣縣(懸),玉
鼉鼓。”此“玉
”,
,商周金文註引“孫詒讓讀為毊,爾雅·釋樂:‘大磬謂之毊’。”孟子·萬章下:“集大成者,金聲而~振之。”又卜辭:“弜將玉鼓……。”(屯四四一)此三例文之“玉”,均指磬類樂器。
(四)通“玨(玉,讀jué)”。玉的量詞。乙亥簋:“乙亥,王易(賜)□□玉十
(玉、玨)、章(璋)。”此後一
(玨),說文:“二玉相合為一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