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璧,瑞玉圜也。从玉,辟聲。”
【釋形】
璧,金文从玉,辟聲。或為會意兼聲字,聲符辟,亦聲中有意。辟,早期金文从“○”,是以形表意,卽玉璧之象形。或易“○”為“王”,卽“玉”,从
聲。“辟”原本主有兩形體,从“○”者為“璧”之初文,“
”為之聲符。增義符“玉”,為“璧”字。璧,圓形而中間有孔的玉器。邊寬為內孔直徑的兩倍。璧又分為大璧、穀璧、蒲璧。大璧,直徑九寸。一說長一尺二寸。是天子祭天時用的玉器,諸侯宴享天子時也用它。祭天須用蒼色璧,它的形圓像天。蒼,天的顏色。穀璧,各代尊祀祖先,配祀上天時均用此璧,為子爵所執。並飾有穀形,取養人的含義。蒲璧,為男爵所執。琢飾像蒲璋形狀,蒲可作為座位,有安人的含義。三者統稱“拱璧”,因通常是以兩手拱奉執之,如白赤戈字,从収。亦有裝飾器,稱繫璧,形小便於佩帶。
【釋義】
玉器。六年琱生簋:“余告慶。余以邑訊有
(司),余典勿敢封。今余旣
(訊),有
(司)曰:‘
(侯)命’。今余旣一名典,獻,白(伯)氏則報璧”。此“報璧”,報,卽回報、答謝。李學勤先生琱生諸器銘文聯讀研究:“‘典’為大冊,在此指登記田邑的簿籍。……琱生把簿籍獻交作為宗君的召伯虎,召伯虎于是以玉璧答謝,使禮儀完成。”(文物2007年第8期)爾雅·釋器:“肉倍好,謂之璧;好倍肉,謂之瑗;肉好若一,謂之環。”郭璞註:“肉,邊;好,孔。”周禮·考工記·玉人:“好三寸以為度。”又“~琮九寸,諸侯以享天子。”鄭玄註:“享,獻也。聘禮享君以璧,享夫人以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