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
,送也。从人,灷聲。呂不韋曰:有侁氏以伊尹
女。古文以為訓字。”
【釋形】
,金文从人,从
、或
。五祀衛鼎字增从舟,舟為古代重要的載運之器,可解為从人,从
(朕),
亦聲(參見“朕”字),隸變作
、
。
,是“朕”字,表送義,與人會為送人義。毛公鼎字不从人作
,為“朕”字,
,隸變作“
”,意同今之媵字。說文無“媵”字,金文見于西周晚期或春秋期。說文有“賸”字,云:“一曰送也。”“字例”之前兩例字从
,與新編甲骨文字典“灷”字下收觚文作
、癸卣作
形近。依此,商代金文亦可釋从“灷”(本作
、
,隸變與灷混同),从卩(“人”之蹲踞之形),卽為“
”,亦為
字。
【釋義】
1.yìng以證切
(一)送也。五祀衛鼎:“衛小子逆其卿(
)
(
)。”.JPG)
,卽為宴饗及贈送禮物。
(二)古諸侯女出嫁時隨嫁和陪嫁的人及物。季宮父簠:“季宮父乍(作)中姊
姬
簠。”陳侯簋:“敶(陳)
(侯)乍(作)王嬀媵
(簋)。”孟姜簠:“陳侯乍(作)孟
媵簠。”段玉裁註:“
今之媵字。釋言曰:‘媵’,將送也。”後漢書·郎顗傳:“天子一娶九女,嫡媵畢具。”公羊傳·莊公十九年:“媵者何?諸侯娶一國,則二國往媵之,以姪娣從。”
2.zhèn直稔切
(三)通“朕”。第一人稱代詞,我。豆閉簋:“用
(朕)乃且(祖)考事。”屈原楚辭·離騷:“朕皇考曰伯庸。”爾雅·釋詁下:“朕,我也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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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乙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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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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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祀衛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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豆閉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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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宮父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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