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吾,我,自稱也。从口,五聲。”
【釋形】
吾,新編甲骨文字典收甲骨文
(屯4526),釋“吾”。金文从口,五聲,或“五”作
(二吾),乃是同形符之複增。
【釋義】
(一)通“寶(吾,讀bǎo)”。沈子它簋蓋:“它曰:
(拜)
(稽)首,敢
卲(昭)告朕吾考,令(命)乃
(嬗)沈子乍(作)
(
)于周公宗,陟二公,不敢不
休同,公克成妥(綏)吾考,以于顯顯受令(命)。”此銘之“吾”,馬國權釋為第一人稱代詞,“吾考”是我的先父。郭沫若認為“吾”讀“寶”,“寶考”與“文考”“皇考”同義。唐蘭也認為“吾考等于寶考”。張玉金對此作之詳述:(1)假如把此“吾”看成是代詞,為什么西周銅器銘文再也見不到第一人稱代詞“吾”;(2)西周銅器銘文中,“吾”是可與“寶”通假的。例“商作父丁吾尊”(商尊銘)。此例“吾尊”卽是“寶尊”。(3)“寶”是可以用作修飾表示人的名詞的。例“豦拜稽首,休朕寶君公白(伯)易厥臣弟豦井五蔬,易甲、胄、干、戈。”(豦簋銘)此例中的“寶”修飾“君公伯”,而沈子它簋銘中的“吾”(寶)修飾“考”,這是同一種語言現象。(4)從沈子它簋銘中的“告朕吾考”一語看,“吾”也不應是第一人稱代詞。因為“吾”前已有“朕”為第一人稱代詞。(據西周漢語代詞研究第一章、二)
(二)通“敔(吾,讀yù)”。干吾,卽捍禦。毛公鼎:“以乃族干(捍)吾(敔)王身。”“干吾”,文獻作捍禦,列子·楊朱:“人者,爪牙不足以供守衛,肌膚不足以自捍禦。”
(三)通“吳”。攻吾,卽工吳,春秋時國名。吳國之別稱。吳王光劍:“攻(工)吾(吳)王光,自乍(作)用僉(劍)。”它銘或作“攻
”“工
”“攻郚”。
(四)人名。吾鬲:“吾乍(作)
公寶尊彝。”或讀為“郚”。
(五)通“衙(吾,讀yá)”。古地名。在今陜西白水縣東北。四年相邦樛斿戈:“吾”。史記·秦始皇本紀:“
公享國十二年,居西新邑。死,葬衙。”裴駰集解引漢書·地理志云:“馮翊有衙縣。”
(六)通“郚”。古邑名。吾戈:“吾(郚)。”郚,文獻有二,一為春秋紀邑,後屬齊。故地在今山東安丘縣西南。春秋·莊公元年:“齊師遷紀、郱、
、郚。”杜預註:“郚,在朱虛縣東南。”又為春秋魯邑。故地在今山東泗水縣南。春秋·文公七年:“三月,甲戌,取須句,遂城郚。”杜預註:“郚,魯邑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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