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
,行故道也。从攵,畗省聲。”
【釋形】
,甲骨文
,上从
,下从止之倒形會意,金文與甲文形近,隸變作复,復是复增旁字,復,增意符彳或辵,與倒止(趾)義相近,倒趾表示返回,故義為返復。另見“復”字條。
【釋義】
同復,歸還,還給。
比盨:“
(
)嗝(
)比复(復)氒(厥)小宮吒嗝(
)比田,其邑彶眔句商兒、眔讎𢦏。”句意為:
比還給小宮吒的田仍贈給
比,其地為彶、句商兒、讎𢦏三邑。一說末句讀為:彶、句、商、兒、讎、𢦏。按照銘文共分三次返還“
比”田,末句接著云:“凡复(復)友(賄)付
比田十又三邑”,知共計返還付予的田為十三個邑,此銘句宜為三邑。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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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王朱句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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鳥書箴
銘帶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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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