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舍,市居曰舍。从、屮,象屋也,□象筑也。” 【釋形】 舍,金文从□,从。(),上象屋頂兩面斜坡,之下一橫為屋梁,與之一橫下作左右兩斜畫(金文正體),是左右支撐之橫梁的斜柱,以中間之一豎為頂梁柱;口,表示頂柱之礎。本義是住所,亦為供過往客人暫時住宿的房子,卽客舍,又名旅館,或旅社。儀禮·覲禮:“天子賜~。”鄭玄註:“賜舍猶致館也。”因以有我(余)、出義。 【釋義】 1.shě書冶切 (一)放出,施發。毛公鼎:“厤自今,出入尃(敷)命于外,氒非先告父,父舍命,母(毋)又敢(憃),尃(敷)命于外。”此是說:從今以後,傳達、頒布命令于外,若非事先報告父,等父發話,就不準擅自發布命令。詩經·小雅·車攻:“不失其馳,~矢如破。”(舍矢:猶發矢。) (二)施捨,賜予。令鼎:“余其舍女(汝)臣十家”。九年衛鼎:“舍矩姜帛三兩,迺舍裘衛林里。……我舍顔陳大馬兩,……矩乃眔粦令壽商眔啻曰:‘顜湄,付裘衛林里’。”銘文全文前後共出現五個“舍”,當為複句,之後有句“付裘衛林里”,表明“舍”“付”同義。鐘:“武王則令周公舍寓(宇),(以)五十頌處。”左傳·宣公十二年:“旅有施~。” 2.shè始夜切 (三)官名。右舍銀器足:“卅七年工右舍,重八兩十一朱(銖),右。”周禮·地官·舍人:“~人掌平官中之政,分其財守,以法掌其出入。……歲終則會計其政。”註:“師古說:舍人,親近左右之統稱,後遂為私屬官號。” 3.yí以諸切 (四)通“余”,第一人稱代詞。中山王鼎:“含(今)舍(余)方壯。”配兒鈎鑃:“余邲威,[余]不敢,(余)擇氒吉金。”王寧、羅衛東春秋金文中,認為“”當“余”講,應為“余”之異構字。云:“細審拓片,‘不敢’上面殘一字,從銘文文例分析,似為‘余’。這樣‘’就屬下讀為‘余’。春秋金文中有的字形加‘口’後仍與原字義同,如‘’與‘淮’、‘’與‘台’、‘戕’與‘’等。嘉賓鐘‘武于戎攻’,‘’卽‘余’的異構字(註金文編把嘉賓鐘的“”歸入“舍”下,誤)。戰國金文中‘余’有加‘口’的,如中山王器中的‘’。”案:鄂君啓舟節之“母(毋)飤”,此當為“舍”通“余(給予意)”。余、舍古皆為魚部字,故得相通。 【字例】
夨令彝
史牆盤
衛 盉
散氏盤
毛公鼎
中山王鼎
鄂君啓
舟節
右舍銀
器足
汉字字源辞典收录4381条汉字词条,基本涵盖了常见汉字的字源解析,是汉字研究的必备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