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
,嗇也。从口、
;
,受也。
,古文
如此。”
【釋形】
啚,甲骨文
(合集7872)、
(合集8989),金文與甲文形同。从囗(wéi),从
會意。囗,表示人所居之區域;“
”金文象穀堆之形,會意為有人聚居,有倉稟之堆所在。由于倉廩堆貯於“邑”外、村莊,故為邊鄙之義。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云:“此卽都鄙之本字。說文解字以為啚嗇字,而以鄙為都鄙字,考古金文都鄙字亦不从邑。从邑者後來所增也。雝白彝圖字作
,與此同。卜辭啚字或省囗。觀倉廩所在亦可知為啚矣。”
【釋義】
(一)邊邑,邊垂。史密簋:“齊
(師)、族土(徒)、述(遂)人,乃執啚(鄙)寬亞。”李學勤先生史密簋銘所記西周重要史實考:“執鄙寬惡”,“惡”字原作“亞”。三代9·4簋說:“命汝司成周里人及諸侯大亞,訊訟罰”,“亞”也讀為“惡”。“執”,訓為守,古書多見。“鄙”,指邊邑。自“齊師”以下一句,是說因有夷人侵擾東土地,齊國的各種部隊防守邊邑,以避禍害。吳鎮烽先生釋為“鄙寡亞”,云:“此銘的鄙寡亞就是守邊鄙寡邑的武官。”此釋啚,亦與李先生所說同。公羊傳·莊公十九年:“冬,齊人、宋人、陳人伐我西鄙。”何休註:“鄙者,邊垂之辭”。張懋鎔先生等釋讀該句為“乃執圖、寬、亞”,云:“圖、寬、亞三字在動詞之後,而金文中凡執字之後往往是敵虜,因此圖、寬、亞應是捕捉的三個敵酋的名字。”案此說或許是。(據周寶宏近出西周金文集釋)
(二)指分封。康侯簋:“王朿(刺)伐商邑,
(誕)令(命)康侯啚(鄙)于衛。”王輝先生說:“啚,本指郊野,引申為守衛郊野,實卽分封。啚或讀圖,版圖,銘中用為動詞,予以版圖。”
(三)采邑。
鎛:“侯氏易(賜)之邑二百又九十九邑,
(與)尋之民人都啚(鄙)。”周禮·天官·大宰:“以八則治都鄙。”註:“都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。”采邑,亦卽采地。
(四)人名。啚父盉:“啚父乍(作)
(茲)女盉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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啚大父乙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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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侯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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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 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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啚父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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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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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 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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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 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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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 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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雍伯啚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