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配,酒色也。从酉,己聲。”
【釋形】
配,甲骨文
、
,象人踞於酒尊前之形,以示調兌、調和之酒。金文亦然,从酉(酒),从卩(人踞之形)會意。江藩配
二字解:“當時酒有青色者,有黑色者,合二酒之色則謂之配。”本義為參兌調和,調合。配,亦為“配偶”字,是古之娶婦之婚禮,必以酒醴而饗之,儀禮·士昏禮:“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。舅洗于南洗,姑洗于北洗。奠酬。舅姑先降自西階,婦降自阼階。歸婦俎于婦氏人。”鄭玄註:“以酒食勞人曰饗。”又士昏禮:“贊醴婦……贊者酌醴。”舅姑不自酌,而由贊者代酌。左傳·隱公八年:“先配而後祖。”賈逵云:“配成夫婦也。”因字為从酉(酒)、从卩(人),用為婚配字義亦當然。
【釋義】
(一)配合,匹配。蔡侯
盤:“康諧龢好,敬配吳王。”卜辭:“辛酉卜,王貞:……余配。”(合集5007)詩經·大雅·文王:“殷之未喪師,克∽上帝。”鄭箋:“殷自紂父之前,未喪天下之時,皆能配天行,故不忘也。”
(二)合乎,與天同德。
簋:“余亡
晝夜,巠(經)
(雍)先王,用配皇天。”南宮乎鐘:“
(畯)永保四方,配皇天。”禮記·中庸:“博厚∽地,高明∽天。”玉篇:“配,合也。”簋銘是說:我日夜不敢安閑逸樂,遵循維護先王的政令,用以合于偉大的天意。
(三)配偶。陳逆簋:“擇氒(厥)吉金,
(以)乍(作)氒(厥)元配季姜之祥器。”拍敦蓋:“拍乍(作)朕配平姬享宮祀彝。”平姬,為拍之妻,故云“配”。“元配”,或讀為“元妃”。詩經·大雅·皇矣:“天立厥∽,受命旣固。”鄭箋:“天旣顧文王,又為之生賢妃。”禮記·哀公問:“妃以及妃。”大戴禮·哀公問“妃並作∽。”左傳·隱公元年:“惠公元妃孟子”,疏:“釋詁云,元,始也;妃,匹也,始匹者,言以前未曾娶而此人始為匹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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