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俎,禮俎也。从半肉在且上。”
【釋形】
俎,甲骨文
、
,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:“(甲文)正象置肉于且上之形。”金文左側增之“仌”猶从爿,爿與“且”的左側之豎筆連體實置肉之擱版,後作成“仌”,許慎謂从“半肉(仌)”。甲文之俎形,从之二肉或一肉置于“且”之上,表示全牲體、或全牲體一分為二卽半邊肉,示全牲或全牲剖成兩半而祭,金文或增刀作
,可見其義。詩·魯頌·閟宮:“邊豆大房。”毛傳:“大房,半體之俎也。”國語·周語中:“禘郊之事,則有全烝,王公立飫,則有房烝;親戚宴饗,則有肴烝。”韋昭註:“全烝,全其牲體而升之,房,大俎也。”故義為陳牲以祭,例用牲肉祭祀祖先。卜辭:“己未俎于義京,羌三,卯十牛,中。”(合集388)又“其俎于妣辛。”(合集23399)引申為宴饗的禮器。
【釋義】
(一)祭器,亦為禮器,古代祭祀(或宴饗)用來盛牲的禮器。三年
壺:“王才(在)奠(鄭),卿(饗)醴,乎(呼)虢弔(叔)召
,易(賜)羔俎。……易(賜)彘俎,拜
首……”
鼎:“王
(俎)姜事(使)內史友
(員),易(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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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”周禮·天官·膳夫:“王日舉,鼎十有二物,皆有∽。”又天官·內饗:“王舉,則陳其鼎∽,以牲體實之。”
(二)通“祖”。與兵壺:“……自乍(作)宗彝,其用亯(享)用孝于我皇俎(祖)文考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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