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新,取木也。从斤新聲。”
【釋形】
新,甲骨文
、
,从斤,辛聲;金文或與甲文同,或从斤,从木,辛聲。以示用斤砍木,當為薪之本字。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云:“从斤,从辛,从木,作从斤、
聲,與小篆為同。象以斤斫木之形,為薪之本字,辛當是聲符。”新舊之新是借字。或說以斤斫木,用以製作器物,引以爲新義。
【釋義】
(一)同“薪”。詢簋:“今余令(命)女(汝)啻官
(司)邑人,先虎臣後庸:西門尸(夷)……師笭側新……”師笭側新,當為庸僕之名,郭沫若說:“‘側新’殆是‘鍘薪’,薪樵之類的賤役……秦代尚有‘鬼薪’,乃刑馀之人可服賤役,蓋沿周制,而性質稍變。”
(二)與“舊”相對。頌鼎:“王曰:頌,令(命)女(汝)官
(司)成周貯廿家,監
(司)新造貯,用宮御。”詩經·大雅·文王:“用雖舊邦,其命維∽。”
(三)人名。新
簋:“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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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簋)。”
(四)地名。(1)新城徒卒戈:“敬續新城徒
(萃、卒)。”新城,戰國策·秦策:“秦攻∽城。”在今河南洛陽南。或讀“襄城”,史記·正義引括地誌云:“許州襄城縣古∽城也。”六國年表:“秦取襄城。”
(2)新郪虎符:“左才(在)新郪。”史記·蘇秦傳:魏襄王曰:“大王之地,南有……∽郪。”在今安徽太和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