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氐,至也。从氏下箸一。一,地也。凡氐之屬皆从氐。”
【釋形】
氐,甲骨文
、
,象人提物之形,有致送、帶來、帶領之義。說文釋“氐”為“至”義,“氏”引申亦有“至”義,老者“扶杖”,當有到達之義。抵達,是氐之加“手”旁之“抵”。商代金文與甲文同;西周金文以表示其本義,承“氏”字之形於下部標了一短畫,卽增“-”是個指示符號,示老者扶杖支撐於地面,如任鼎字等。徐灝段註箋:“氐卽根氐本字,相承增木為柢。氐在下,故引申為高低之偁。”抵、柢、底、低皆為氐之孳乳字。
【釋義】
(一)致送。卜辭:“貞:周氐(致)巫。”(乙編七八○一)“丁子卜,
貞:周氐(致)嫀。”(乙編七三一二)西周史:“‘氐’是致送的意思。商代方國貢納給商王的東西,主要是各國的特產,……又有貢納俘虜或奴隸如羌、
等。惟有周國貢獻的最為特別,是巫和嫀,嫀是美女。周國這樣以巫和美女貢獻,是投合商王迷信及荒淫的愛好的,目的在于使得商王更加昏庸腐化。”經籍或作厎。爾雅·釋言:“厎,致也。”厎,應是今之“底”字。春秋早期金文□金氐孫盤(出土於虢國墓地),其首一字
,疑為“虢”字之省形,左下方猶“虢”金文从“攴”,右下方之“
”,猶其从“虎”之下作“
”或“
”,亦是小篆“虎”字之从“几”的形訛。
(二)地名(或讀軝qí)。匍盉:“匍卽于氐(軧)。青(邢)公使
史(使)
(見),曾(贈)匍于柬麀
(賁)。”
(三)人名。
金氐孫盤:“
[虢?]金氐孫。”疑“金”通“季”,卽虢季氏之孫。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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