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釋形】
,甲骨文畫字作
,金文與甲文“畫”字形同。从聿,从
會意,會為用聿(筆)畫圖之。王國維釋“畫”,曰:“
,疑古畫字,
象錯畫之形”。(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考釋)郭沫若釋為“規”,說文:“規,有法度也。从夫,从見。居隨切(ɡuī)。”從銘中用意看,亦可通。
【釋義】
同“
”。治也。師朢鼎:“不敢不
(遂)不
(
)”。師詢簋:“今日天疾
(威)降喪。
[首?]德不克
(
),古(故)亡承于先王。”
,金文編云:“義與
同”,卽治理。郭沫若釋作規,正也。白冰青銅器銘文研究三章:釋為“肅”(指師詢簋),云:“‘肅’字,一本釋
,意為治。今譯為:現在上天震怒,給周邦降下喪禍,我雖秉持仁德但不足以治國,故不能繼承先王開創的基業。”案再看四十三年
鼎甲:“
乃尃政事,毋敢不
(畫)不井(型),
乃訊庶又(有)
(瞵),毋敢不中不井(型)。”該銘前後兩句對照,當為複句,意為:在施行政事時必須公平正直(不敢不公不正直),在審訊嫌犯時有敏銳的目光,必須中正不偏。換句解釋首句:井讀“邢”,卽在施行政事時要依法治政。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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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
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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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癸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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爯 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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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朢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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卌三年
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