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皆,俱辭也。从比,从白。”
【釋形】
皆,甲骨文
(合集31183)、
(合集29308)、
(合集296),其不从白,下从口、或从火,从口之字古亦或从曰。新編甲骨文字典:“繁文从
从
,與秦詔版之
皆字同。當釋皆,卜辭皆字或从火,從辭例分析與从口之皆無別。”金文皆壺字,上从比(二人),下从曰會意,示二人(或多人)前往一處而行,異口同聲;或同饗食之(從甲骨文字看)。義為一同,因以為全、都之義。金文中山王
鼎、壺字,上从
,實為“
”,金文編謂秦殘陶量字上从“二
”,从
與从
同,釋之為“皆”。案從字形看甲文、鼎銘字與說文之“
(yín)”形相符,可又與甲骨文釋之皆形亦相同,用義為“皆”。參“
”字條。(見606頁)
【釋義】
(一)俱,全都。中山王
壺:“天子不忘其又
(勛),
其老
(
、策)賞中父,者(諸)侯
(皆)賀。”左傳·宣公九年:“國人~喜。”
(二)人名。皆作尊壺:“皆乍(作)
壺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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皆 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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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王
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