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
,以豚祠司命。从示,比聲。漢律曰:‘祠
司命’。”
【釋形】
,金文从示,从匕(或从二匕),匕亦聲。匕,說文:“相與比敘也。从反人。亦所以用比取飯,一名柶。”許氏用“比敘”和“柶”這兩毫不相干的概念為訓。王筠說文釋例:“柶則象形字,斷不能‘反人’而為柶也。”卜辭:“不隹匕(妣)甲。”(前1、31、6)徐中舒甲骨文字典釋云:“(匕),讀為妣,卜辭用稱先祖之配偶。”又釋“匕”之形云:“象人鞠躬或匍伏之側形,郭沫若以為象匕匙之形(金文馀釋之馀,釋氒氏),實非。”甲骨文中匕,表示女姓祖先,習見。又與牲畜以牛、
、羊、豕、馬、鹿等字為形符,匕為聲符,分別表示該動物之雌性的牝、
、
等字。故可知“匕”,卽妣之義;然“匕”在金文作構件時亦有以“柶”意用者,形同而表意不同,屬類化形符。
,非單純形聲字,是會意兼形聲字,卜辭中妣,指祖母輩,是受祀者,故从示,表示祭祀先母之義。匕、比與“示”旁合體,與柶、匕匙無涉。參見“匕”字之“釋形”。
【釋義】
通“妣”,先妣。齊鎛鐘:“𦅫保其身,用享用孝于皇祖圣叔、皇𥘇(妣)圣姜,于皇祖又成惠叔、皇
(妣)又成惠姜、皇丂(考)
中(仲)、皇母。”詩經·小雅·斯干:“似續妣祖。”鄭箋:“妣,先妣姜嫄也。”
【字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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