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文:“績,緝也。从糸,責聲。”
【釋形】
績,金文不从糸,假責為積。段玉裁說文註:“績之言積也。積短為長,積少為多。”
【釋義】
(一)積,積聚糧草。沈子它簋蓋:“休沈子肈、
、狃
責(積)。”兮甲盤:“王令(命)甲政(征)
成周四方責(積)。”文獻作“積”。周禮·地官·遺人:“掌邦之委積。”鄭玄註:“委積者,廩人,倉人計九
之數足國用,以其馀共之,所謂馀法用也……少曰委,多曰積。”朱駿聲通訓定聲:“禾穀之聚曰積。”
(二)通“跡(蹟)”,足跡,引申為疆土(或天下)。秦公簋:“不(丕)顯朕皇且(祖)受天命,鼏宅禹
(責、績、蹟)。”顧頡剛鯀禹的傳說云:“禹蹟”,又見于詩、書,書·立政說:“其克詰爾戎兵以陟禹之跡,方行天下,至于海表,罔有不服。”“陟禹之跡”與“鼏宅禹責”文義相近,“方行天下,至于海表”都是禹的跡,禹跡之廣可知。左傳·襄公四年也說:“芒芒禹跡,畫為九州,經啟九道……,”禹跡畫為九州,“九州”是當時天下的異名,……“禹跡”又作“禹績”,詩·大雅·文王有聲篇說:“豐水東注,維禹之績”。……這可確證“禹績”便是“禹跡”(蹟)了(左傳·哀公元年說少康“復禹之績”,此“績”字亦卽“蹟”字,猶言疆土也。)程元敏也說:禹跡,偽孔註“禹治水之舊跡”,謂九州天下。陟禹之跡,意謂領有天下。此記禹治水今存最早文獻,距今約三千年。出周公口,為當時檔案,其說確切可信。(天命禹平治水)引自周寶宏近出西周金文集釋。
【字例】
.JP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