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辟 |
字源 | 辟![]() 大辟疑赦,其罚千锾,阅实其罪(《尚书》) 汉字身世小档案 ■“辟”是一个会意字,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个跪坐着的人,左边是一把刑刀,会意为对这个人执行死刑。本义就是执行死刑,由此而引申为大辟之类的罪名。 ■“辟”引申为国君的代称。 秦代以前的五刑分别是:墨,在脸上刺字并涂墨;劓(y#),割掉鼻子;剕(f=i),砍断脚;宫,阉割;大辟,杀。大辟就是死刑,不过中国古代素来有“罪疑从轻”的原则,据《尚书·吕刑》载,“大辟疑赦,其罚千锾,阅实其罪”。锾(hu1n)是重量单位,一锾等于六两。即使是大辟这样的死刑,如果不能坐实而有可疑之处的,缴纳罚金六千两即可赦免,还要审查核实他的罪名,以与罚名相当。大辟即大罪,最大的罪名当然就是死刑,“辟”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义项呢? 辟,甲骨文字形A,这是一个会意字,右边是一个跪坐着的人,左边是一把刑刀,会意为对这个人执行死刑。甲骨文字形B,一把极其恐怖的刑刀!在这把刑刀面前,人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和可怜。甲骨文字形C,中间添加了一个口形。有人认为这个口形代表头颅,有人则认为代表人身上割下来的肉,因此这个字形表示的是在执行凌迟之刑。金文字形D和E,刑刀的样子同样恐怖。金文字形F,口形中间添加了一点,倒真像凌迟下来的肉块。小篆字形G,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。 《说文解字》:“辟,法也。从卩从辛,节制其罪也。从口,用法者也。”这是引申义,“辟”的本义是执行死刑,由此而引申为大辟之类的罪名。周代有小司寇一职,据《周礼》载,小司寇的职责之一是:“以八辟丽邦法,附刑罚:一曰议亲之辟,二曰议故之辟,三曰议贤之辟,四曰议能之辟,五曰议功之辟,六曰议贵之辟,七曰议勤之辟,八曰议宾之辟。”所谓“八辟”即指八种人的罪名,这八种人分别是:皇家宗室,天子故旧,有德贤士,有才能人,功勋之士,达官显贵,勤于国事,先朝后裔。所谓“议”是指可议,意思是这八种人的罪行可议,议完之后适当减轻或免刑,这是属于皇族近臣的特权。 能够制定法律、批准死刑的最高主宰当然是国君,因此“辟”引申为国君的代称。《诗经·文王有声》篇中有“皇王维辟”的诗句,皇王指周武王,称颂周武王得人君之道。有趣的是“复辟”一词。《尚书·咸有一德》开篇即说:“伊尹既复政厥辟。”商王太甲即位后沉湎酒色,暴虐乱政,四朝元老伊尹遂将他放逐,自己摄政。三年后,太甲悔过自新,伊尹将他迎回,还政于太甲,此即“复政厥辟”,还政于他的国君。因此,“复辟”一词专指失去王位的国君复位。而且,从伊尹“复政厥辟”的行为来看,显然既是伊尹的美德,同时又是对太甲改过自新的称赞,并没有后世的贬义成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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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字源辞典收录721条汉字词条,基本涵盖了常见汉字的字源解析,是汉字研究的必备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