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质 |
字源 | 质 拿着斧头扣押人质来换取贝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 ——《论语》 “质”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,其字形的演变也饶有趣味。 质,金文字形A,这是一个会意字,字形出自春秋末年晋国的“侯马盟书”。右边是“斤”,也就是斧头;左上是“人”字的省写,左下是一只贝。整个字形会意为:持斧头将人扣押起来,以换取“贝”(赎金)。金文中还有另外一种写法,即字形B,左下是一只牛头,盟誓时要使用牛头作祭牲,因此用牛头代替“贝”来会意。金文字形C,左上部分的“人”变形了,更偏向于“斤”的形状。小篆字形D,变成了上下结构,而且上面正式定型成了两个“斤”。楷书繁体字形E,同于小篆。 ![]() ![]() 《说文解字》:“质,以物相赘。”这是“质”的本义,即抵押。不过,“质”和“赘”还有细微的区别:“以物受钱曰质”,拿物品作抵押以换取钱叫“质”;“以钱受物曰赘”,拿钱作抵押以换取物品叫“赘”。这里的“物”同样可以引申到人身上:用人作抵押以换取钱叫“质”,因此而有“人质”,正好符合“质”的金文字形,后来才用于政治目的的“人质”概念,也称作“质子”;用钱作抵押以换取人叫“赘”,因此而有“赘子”,穷人将儿子抵押、典质给他人,以换取生存必需的食物,三年后如果没有钱赎买,儿子就会沦为奴婢,“入赘”“赘婿”的称谓就是由此引申而来。 “质”的本义既为抵押,那么古代贸易所用的券书也可以称为“质”,这就是今天“合同”的前身。长的券书称“质”,购买牛马时所用;短的券书称“剂”,购买兵器以及珍异之物时所用。“剂”为什么也可以作券书呢?这是因为“剂”的本义是剪齐,券书要用刀来裁齐。长短券书合称“质剂”。贾公彦说:“判,半分而合者,即质剂、傅别、分支合同,两家各得其一者也。”“傅”指用文字来形成约束力,“别”是分别为两半,每人各持一半,合称“傅别”;“分支”是将券书分为二支。“判”是将分为两半的券书合二为一,只有这样才能够看清楚契约的本来面目,现代词汇中的判案、审判、判断、批判等都是由此而来。“合同”即合为同一件券书。“合同”一词即由此而来。 抵押的行为结束之后,紧接着就是赎买的行为,赎买时就像将两份券书合在一起进行验证的情景一样,因此“质”引申为核对、验证;验证时双方要“对质”,对质时就要发生双方的口角辩驳,又引申出质问之意。“质”是最原始的凭证,因此又引申为本质,当作形容词时意为朴实、朴素、诚信。孔子在《论语》中说过一句著名的话:“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。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”朴实多于文雅就会显得粗野,文雅多于朴实就会显得虚浮,文雅和朴实兼备,然后才成为君子。“文质彬彬”于是用来形容举止文雅、有礼貌的君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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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字源辞典收录721条汉字词条,基本涵盖了常见汉字的字源解析,是汉字研究的必备工具。